1 问: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还没有到期,我可以提示付款吗?
答:可以提示付款操作,但是不建议提前提示付款,如果提前提示付款,出票人拒付,持票人则丧失拒付追索权利,只能追索开票人,保证人,承兑人,不得追索收款人以及其他背书人。
2 问:那我该如何提示开票人付款才不会丧失我的权利?
答:在票据当天提示付款或者票据到期起10日内(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日为票据到期日起10日,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,也顺延)
3 问:我在票据到期前已经提示付款了,我该怎么操作?
答:在票据到期当天撤回之前的提示付款请求,再提示付款一次(如果被拒付,追索权利不丧失)
4 问:我忘记提示付款,在到期日起超过10天后才提示付款,会有什么影响?
答:如果被拒付,则只可向出票人,承兑人拒付追索。(如果在提示付款期限内曾发出过提示付款,则可以拒付追索所有人)
5 问:追索权利的时效?
答:对出票人、承兑人追索或再追索的权利时效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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