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系统上线日程安排
2021年5月18日,上海票交所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提高系统运行效率,上海票交所拟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(ECDS系统,企业与企业、企业与银行间的交易系统)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(银行与银行、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间的交易系统)合二为一,并进行全面优化升级。2023年7月前,所有市场人员都将完成新系统的接入,此后 ECDS系统将关闭相关业务功能。
新一代电票系统操作手册,届时将由各家银行制定。
新系统与ECDS分别独立运行
2022年5月1日-2023年7月期间,新系统与ECDS分别独立运行。已上线新系统的市场成员可分别通过新系统和ECDS系统办理贴现前业务;未上线新系统的市场成员仍通过ECDS办理贴现前业务。
1、第一种情况
2022年5月1日后,如果该票据是通过新系统签发,这张票据将被登记在新系统里,如发起方和签收方都已经上线了新一代系统,那么可以完成这笔业务;如签收方未上线新系统,该业务将无法办理。
2、第二种情况
2022年5月1日-2023年7月,如果票据是在ECDS系统签发的,票据将仍然登记在ECDS系统,双方可以在ECDS系统办理业务。2023年7月1日后,ECDS系统全面关闭,只能通过新系统办理业务。
3、第三种情况(仅涉及银行间交易)
ECDS签发且已经贴现的票据,新系统上线后会同步转到新系统去了,就是说如果办理业务的双方都上线新系统,那必须要通过新系统办理;如果没有上线新系统,可按照客户端原交易系统来办理。
电票到期自动提示付款
新系统上线后,电票实施到期自动提示付款的流程:
(1)银票到期采用系统自动发起、 自动应答模式,原则上只要没有做拒付,票交所就自动扣款,自动清算;
(2)商票在到期日自动发起提示付款申请,由付款人或付款人开户行手动应答。如果未应答就按照T+3规则,自动拒付或者自动扣款兑付。
注意,票交所系统只在到期日自动发起一次提示付款申请,持票人在其他时间依然可以手动发起提示付款申请。
电票追索新功能
新增追索线上清算方式。贴现前追索新增线上清算方式。若追索人收到被追索前手发起“同意清偿申请”,追索人只需做“同意清偿签收”,ECDS将自动完成双方的“票款兑付”,追索流程将更方便。
对于贴现前的追索流程,若承兑人不兑付,持票人可向多个被追索人同时发起追索通知,如多个被追索人应答同意后,持票人可选择其中一个被追索人发起清算完成追索。
可拆分追索。追索人可以拆分方式发起追索,被追索人可对发起追索的票据包分包发起同意清偿申请。
增强追索功能。贴现后的持票银行在向贴现银行线上追偿失败后,可跳过贴现银行直接向再前手发起追索。
针对自动发起提示付款规则下电票(银票)承兑人无法按司法机关司法文书要求办理票据止付冻结等问题,增加了承兑人的电票冻结登记等优化功能点。
来源:票聚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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