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分类

服务分类

联系我们

全国统一客服热线:18986145219

武汉天下通商贸有限公司 

手机:18986145219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QQ:1433933590  

微信号:ysw770580

抖音号:yangshengwen35

微信公众号:txt770580

 邮箱:1433933590@qq.com

官网:http://www.txthp.com

3分钟吃透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对现金流量表的2大影响

您的当前位置: 首 页 >> 新闻中心 >> 票据知识

3分钟吃透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对现金流量表的2大影响

发布日期:2018-05-30 作者:天下通商贸 点击:

3分钟吃透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对现金流量表的2大影响,企业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时,需要按一定比例向银行缴付保证金。公司取得的票据记应付票据,保证金则记入其他货币资金。应付票据在本质上属于银行借款,票据保证金则是为该借款提供的质押。票据到期时,银行可能直接将保证金划走偿还借款,也可能将保证金归还,而从公司其他账户划走资金。

一、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不属于现金或现金等价物

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是否属于现金或现金等价物,实务中一直存在争议,有三种观点:

1、保证金属于现金

依据:现金流量表准则讲解中定义的现金包括“其他货币资金”,且与该科目的核算核算内容一致。票据保证金属于“其他货币资金”,故属于现金。

3分钟读懂承兑汇票保证金对现金流量表的2大影响

3分钟读懂承兑汇票保证金对现金流量表的2大影响

2、3个月内可用于支付的票据保证金属于现金,反之不属于现金

依据:2006年5月中注协的咨询意见,即以“3个月”期限作为保证金能否视为“可以用于随时支付”的判断标准。

3、保证金不属于现金或现金等价物

(1)不属于现金的依据:现金的定义中规定“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”。票据保证金属于借款的质押物,和任何用于借款质押的银行存款一样,不论时间长短,都不能随时用于支付。

第1种观点,出自准则讲解中的列举,与准则对现金的定义存在冲突,“其他货币资金”不可能无条件的全部作为现金,故判断是否属于现金应以准则条文为准。

第2种观点,中注协讲解非强制标准。借款质押是强制性的,是否能用于支付不是公司能够控制的,不能理解为随时用于支付。

(2)不属于现金等价物的依据:现金等价物定义中,现金等价物首先是“一种投资”或“闲置现金的存放方式”。保证金当然不属于投资,所以无论期限是否在3个月之内,都不属于现金等价物。

3分钟读懂承兑汇票保证金对现金流量表的2大影响

3分钟读懂承兑汇票保证金对现金流量表的2大影响

二、保证金对现金流量表主表的影响

保证金在主表的列示,要分析保证金的流动路径。即要注意到期后银行是直接从保证金账户支付,还是原保证金到期退回再以其他账户资金支付。

1、票据到期后直接动用保证金支付票据款

缴付保证时,应区分所开具应付票据的用途,按照用途计入对应的现金流量表项目,如“购买商品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”、“购建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”等;

2、如果票据到期后原保证金退回,以另外来源的现金支付票据款

缴付保证金时,仅是单纯的质押,应作为“其他筹资活动”;保证金到期收回时,亦作为“其他筹资活动”。

3分钟读懂承兑汇票保证金对现金流量表的2大影响

3分钟读懂承兑汇票保证金对现金流量表的2大影响

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业务

三、保证金对现金流量表附表的影响

1、如果主表作为经营活动

如果直接将应付票据期末增加作为经营现金加回项目列入附表,则对应的保证金实际流出无法体现。处理方法之一,是把应付票据增加额中扣除支付的保证金增加额;处理方法二,是保持应付票据增加额不变,把保证金增加额列入“其他”项。

2、如果主表作为非经营活动

作为投资或筹资活动,对附表的处理都没有影响。

(文章来源:天下通商贸 网址:http://www.txthp.com/)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txthp.com/news/747.html

关键词:承兑汇票保证金,票据现金流量表,银行承兑汇票质押

最近浏览:

欢迎给我们留言
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,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。
姓名
联系人
电话
座机/手机号码
邮箱
邮箱
地址
地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