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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企业收到票据或电子债权凭证时,他该如何计提坏账准备,计提比例又是多少呢?上市公司一般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来计提坏账准备,如果一项资产不确定到期是否发生损失,那就需要预估它的损失率。对于银票,到期不兑付的可能性极低,几乎可视为0,因此绝大部
发布时间:2024-12-24 点击次数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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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概述】拒付票据因交易背景瑕疵,再审败诉后已无法定救济途径,仍可依原因关系退还给前手再诉。再追索涉及票据消灭时效、客观无法返还、原追索权未保全权利及前手尚需举证取得票据交易背景等问题。为防止被告以“私相授受”抗辩,应以判决方式取得票据权利后
发布时间:2024-12-23 点击次数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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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一代票据最大的特点就是可拆分,那么它的拆分方式有哪些呢?主要有以下4种,下面以青岛银行为例进行讲解。1、签发时可拆分。在“出票登记”页面,“票据来源”选项中选择“可拆票据”,根据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即可。2、背书转让中可拆分。在“持票流转
发布时间:2024-12-22 点击次数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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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电子商业汇票追索纠纷中,这4种常见的票据状态,作为最后持票人不能不知。1、提示付款待签收。指持票人提示付款但付款人未予回应。2、提示付款已拒付(可拒付追索,可以追索所有人)。指持票人正常提示付款后遭拒付,也就是到期十日内提示付款后遭拒付。
发布时间:2024-12-21 点击次数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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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书人抗辩事由3:在案涉汇票遭拒付后6个月内没有进行线上追索,毫无疑问,如果持票人在案涉汇票遭拒付后六个月内,既没有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进行线上追索,也没有通过诉讼等方式进行线下追索,其不得对背书人主张权利。但如果持票人在六个月内进行了线下
发布时间:2024-12-20 点击次数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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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书人抗辩事由2:持票人系通过贴现方式取得汇票,部分商票案件中,背书人会以持票人是通过贴现方式取得汇票,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,构成非法经营罪为由进行抗辩。法院如果查明持票人不具有法定的票据贴现资质,仅以理财营利为目的,买卖案涉票据以获取
发布时间:2024-12-19 点击次数:16